上海空运-“提前申报、收运分流”
快速验放模式
作业模式
空运出口货物“提前申报、
收运分流”快速验放模式
指企业提前申报,海关实施货物到场后快速分流验放的通关模式,即空运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出口货物备齐后,即可提前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货物运抵国际货站后,国际货站经营企业按规定格式向海关传输货物到场信息,海关在线上实时反馈货物验放分流回执,企业凭回执快速办理货物海关验放手续。
管理要求
报关单提前申报
申报时间 | 取得预配舱单数据后——运抵国际货站前
重量验核|申报毛重与货站过磅重量误差不超出合理范围
货站过磅,与报关单申报毛重进行核对,看是否超出合理范围
载货车辆过卡口
运货卡口要求| 报关单通过海关审核、完成载货车辆入区登记并取得自动审核通过回执
卡口放行| 自动识别车牌信息、自动核对车辆入区登记回执
卡口自动识别抬杆放行车辆
货物快速分流
运抵确认信息 | 货站以总运单为单元发送运抵确认信息
线上分流指令 | 货站线上获取货物查验/分流指令——查验货物移至海关待查验区/无查验货物直接运至组板区
运抵报告| 国际货站按规定格式和要求以总运单为单元向海关传输运抵报告电子数据
货物在货站安检输送带安检,已可从线上获取查验/放行指令
海关线上快速验放
装载出境| 凭线上货物电子放行信息,办理货物装载出境手续
落装手续|同一总运单项下有货物因海关查验未放行的,申报人可按现有规定办理货物落装手续,海关已放行货物可正常装载出境
货物装载出境
答疑时间
请问小编,货物提前申报后,多少时间内要运抵国际货站呢?
海关接受申报后,货物即为海关监管货物,应当在海关接受申报之日起3日内运抵国际货站,接受海关监管。
如果货物毛重与国际货站过磅重量误差超出合理范围,可以正常装运出境吗?
不可以,此情况不符合国际货站对提前申报货物的收运要求。需要由国际货站出具不符合装运要求的情况说明,然后申报人凭以办理报关单撤销及货物退仓手续。
温馨提示
申报人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相信大家看到这,已经对空运出口货物“提前申报、收运分流”模式有了一定的了解,让小编继续带您看看该模式下迎来的新变化吧…
新变化「通关加速度」
近日,一批出口至法国,价值约14.2万元人民币的拖拉机配件于当天上午9:30入仓,该批货物经提前申报后实现线上快速收运分流,9:34已完成舱单放行,企业表示“简直是太快了,从入仓到放行,用时不过短短4分钟,海关操作在货物收运过程中即可完成,无需另增额外时间,真是大大节省了通关成本。”
提升通关效率
出口货物运抵国际货站前在互联网完成提前申报,国际货站卡口核对放行载运提前申报货物的车辆,货物在国际货站安检输送带安检时,货站即可从线上获取海关查验指令,将查验货物移至海关查验区、将放行货物直接组板运输。
简化操作流程
国际货站能及时获取入仓货物放行/查验信息,简化了国际货站出口货物操作流程,缩减国际货物查验移位装载出境时间,并降低货物“二次搬移”的操作风险,极大激活国际货站场地资源利用效能,为打造“通道式”货站奠定基础。
规范市场环境
空运出口货物“提前申报、收运分流”快速验放模式从流程上进一步明晰了航空物流链上各参与方的责任,对真实、规范、完整申报的企业给予通关便利,倒逼市场进一步规范以及促进优胜劣汰市场环境逐步形成。 标签